买房者在贷款购房时需要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按揭律师费,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为买房者提供咨询服务,解决在按揭贷款时产生的业务问题。但,在具体贷款买房中,该银行指定的律师名义上为顾客提供购房的有关法律咨询服务,事实上只不过向指定他的银行提交顾客资信状况的法律建议书,作为银行贷款的参考。银行为顾客指定的按揭律师与顾客事实上没有代理关系,没为顾客主动解答问题的义务,也不承担具体责任,所以,该按揭律师事实上是为银行提供服务。假如不是记者调查,我想不少人不了解这个按揭律师费到底是做什么用的,更弄不知道给银行干活的律师为何要咱买房的人为他买单。这让我想起几天前看到一个调查结果,50%以上买保险的人看不明白那几十页的保险条约,只不过感觉应该没那些问题就投保了。这两件事联系起来,让大家感觉作为一个个体,买家在面对银行、保险公司、企业等单位时是多么无助。而每一次两者间发生认识上的差异,面对买家的赔付诉求,银行们总会拿出那一大堆买家签过字的条约,一番严谨、全方位的讲解让买家彻底晕菜,银行们凯-旋之余还要痛斥买家无理取闹。前者与后者的冲突,都让大家看到一场专业选手与业余新手之间的对抗,其差距之大叫人不忍目睹。什么时间大家才能真的做“上帝”?什么时间大家需要服务时能有人提供了解、迅捷的帮忙而不是让大家面对一大堆虽然严谨但却看不明白的条约?什么时间企业不再敢在买卖中为买家掘好陷阱?这所有不只依赖健康、有序的市场角逐,更要依赖健全、公正的市场规则。市场经济要进步,不可以以牺牲买家权益为代价。更何况,迄今为止大家也没听说过哪种规则能在侵有买家权益后,还能使它保护下的经济得到进步。
购房时你花了多少冤枉钱?
2024-05-22 浏览:592